• 请问二手房收房的规范是什么,收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 提问者:和你赏日落 阅读:907 时间:2019-02-25 09: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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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数:72   被采纳:0 2019-02-25 10:09:30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平方厘米,且每自然间不多于两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层面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米,不得有负偏差;外窗及周边无渗漏;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  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24米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米;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米;栏杆应防止攀登;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2毫米。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5米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墙面无渗漏。室内空间尺寸偏差:净高负偏差及实测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毫米;净开间及实测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毫米;测量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米以内不超过20毫米,开间(进深)超过5米时每米不超过5毫米。精装修标准另定。  给水管道、阀门、水嘴等无渗漏。排水管灌水后管道及接口无渗漏;管道坡向正确、无倒坡;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毫米或设置存水弯;伸缩节设置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  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接地连接可靠;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其他验收内容包括烟道表面无裂缝,出屋面高度符合规范要求;空调孔、板位置和大小正确,排水坡向正确。  外墙无渗漏、裂缝。楼地面无裂缝、空鼓、起砂。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必须大于1.1米。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米,净高不应低于2米。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米,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米。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米。地下室底板、侧板、顶板无渗漏、裂缝。

回答数:60   被采纳:0 2019-02-25 10:05:55

一、收房的一般程序是:  1、发展商在收房前十几天通过挂号信将收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收房的时间及须准备的资料。  2、买家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通常是30天左右)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指定单位(楼盘现场)办理收房入住手续。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从通知单的较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3、楼房现场验收  1)发展商应首先出示  1《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2《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3《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  4《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  5《住户验房交接表》  6《楼宇验收记录表》  7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您可以拒绝收房。  【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买家缴交身份证复印件、收房通知书,领取房屋钥匙,并由商家接待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3)依原合同约定标准验楼。  4)验完楼后,买家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5)根据买家意见,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改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天;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6)如对楼房基本满意,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和竣工后房屋水电管线图,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再领钥匙,并签署钥匙凭条。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认可。  4、办理入住手续  1)换发票、缴交各项相关费用;  2)填写《住户档案表》、《入住协议》、《消防责任书》等表格;  3)领取《住户手册》、《服务指南》等各种入住手册及赠送品。  二做好充分准备  接到发展商寄来的收房通知书起,收房准备工作就应该开始。  收房前的准备宜细不宜漏。首先应看清发展商约定的收房时间,确定具体收房日期。然后是要找出购房合同,仔细研究合同中的交楼约定,充分了解哪些标的物是发展商必须交付的,交楼时你的权益有哪些。  其次,是要准备齐各种相关资料,包括申办产权证需要的原购房合同(契约),各期还款单据(发票或用于换发票的收据),如属按揭购房的要带上银行贷款合同,还有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常住人员的相片,收房通知书,等等。  较后,当然要找一位有经验的收房专家做伴。如果身边有位懂房地产、建筑、法律或曾经买过房、收过楼验过房的专家或朋友帮忙,可以大大减少收房验房细节上的疏漏。找多些人一起收房,附带要准备的还有度量用的尺子,以及矿泉水、面包等饮料与点心,还有面巾纸,以备收房时东奔西走又排队又爬窗,又要与发展商争论,脚酸腿疼口干肠饿又没有能量补充。  三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标记文件。  这三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但有不少发展商在楼房未经验收时就发出收房通知单,如购房者不明就里稀里糊涂收了楼并签了相关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一旦签了字,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打起官司来购房者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标、墙体结构类型等的相关说明。  因此,购房者收房前可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房。

回答数:60   被采纳:0 2019-02-25 10:02:48

一、收房的一般程序是:  1、发展商在收房前十几天通过挂号信将收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收房的时间及须准备的资料。  2、买家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通常是30天左右)内带齐所需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指定单位(楼盘现场)办理收房入住手续。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从通知单的较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3、楼房现场验收  1)发展商应首先出示  1《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2《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3《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  4《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  5《住户验房交接表》  6《楼宇验收记录表》  7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您可以拒绝收房。  【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买家缴交身份证复印件、收房通知书,领取房屋钥匙,并由商家接待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3)依原合同约定标准验楼。  4)验完楼后,买家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5)根据买家意见,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改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天;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6)如对楼房基本满意,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和竣工后房屋水电管线图,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再领钥匙,并签署钥匙凭条。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认可。  4、办理入住手续  1)换发票、缴交各项相关费用;  2)填写《住户档案表》、《入住协议》、《消防责任书》等表格;  3)领取《住户手册》、《服务指南》等各种入住手册及赠送品。  二做好充分准备  接到发展商寄来的收房通知书起,收房准备工作就应该开始。  收房前的准备宜细不宜漏。首先应看清发展商约定的收房时间,确定具体收房日期。然后是要找出购房合同,仔细研究合同中的交楼约定,充分了解哪些标的物是发展商必须交付的,交楼时你的权益有哪些。  其次,是要准备齐各种相关资料,包括申办产权证需要的原购房合同(契约),各期还款单据(发票或用于换发票的收据),如属按揭购房的要带上银行贷款合同,还有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常住人员的相片,收房通知书,等等。  较后,当然要找一位有经验的收房专家做伴。如果身边有位懂房地产、建筑、法律或曾经买过房、收过楼验过房的专家或朋友帮忙,可以大大减少收房验房细节上的疏漏。找多些人一起收房,附带要准备的还有度量用的尺子,以及矿泉水、面包等饮料与点心,还有面巾纸,以备收房时东奔西走又排队又爬窗,又要与发展商争论,脚酸腿疼口干肠饿又没有能量补充。  三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标记文件。  这三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但有不少发展商在楼房未经验收时就发出收房通知单,如购房者不明就里稀里糊涂收了楼并签了相关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一旦签了字,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打起官司来购房者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标、墙体结构类型等的相关说明。  因此,购房者收房前可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房。

回答数:45   被采纳:0 2019-02-25 09:58:02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陷阱  “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销售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的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签订阴阳合同,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行为,若被查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拿低额合同去登记,购房者以后若再转让该房产成本只能以低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等税赋可能大幅增加。而且签订“阴阳”两份买卖合同也极易引起合同纠纷,导致交易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购房者和卖房者切记别选择签订“阴阳合同”。  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不仅有“假房主”,还有假房产证、假信息等。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房者交出了定金并与卖房人签了合同,如果买卖生变,追讨定金也是费时费力的事。另外,也有骗子伪造户主身份,然后以各种理由骗取购房者信任,将本不属于自己的房子卖掉,拿到购房款后跑掉。购房者要认真审查“二手房”转让人的主体资格,确定房屋转让人是否是该房屋的产权人。  购房人可以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如果存在房产的共有人,购房者还应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中介公司有问题  这种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中介合同有陷阱,一种是中介扮买主吃差价。  中介合同有陷阱: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来销售的,为了快速达成买卖协议好提取中介费,部分不法中介经常在合同上耍小聪明,蒙蔽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较好把和中介有关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同时还要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二手房交易时买方不应只注重房屋本身的价格,还要设定条款就中介的责任和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一旦中介、出卖人违约,买方可依据此来维护权益,要求赔偿。二手房买卖双方还要查看费用清单,如二手房买卖当中牵涉到中介公司的佣金和手续费等问题。  中介扮买主吃差价:一些中介经纪人在找到价格较低的房源时,往往还不断向房主压价,如果房主急售,真的同意了这个较低的价格,店里其他经纪人就会扮作买房人与房主签合同。然后通过委托公证等方式,再次加价将房子出售,赚取差价。这种方式比前些年直接现金收房、再转手的方式更隐蔽。  买二手房较好坚持买卖双方、中介三方见面、透明交易。值得一提的是,往往在房产过户时,买卖双方仍未见面的一般都有问题,过户时也要核实对方身份,确认销售价格。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同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买、卖方应咨询清楚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  购房合约陷阱  买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检查合同上有没有不公正条款,一旦发现立即当面指出,检查清楚前不要签字。另外,像卢先生遇到的情况,在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情况下,合同上的涂改是无效的,如果房东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款项,卢先生可以申请法律程序。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 卖房者如何规避风险  首先,选取品牌中介。  虽然随着二手房市场的日渐发展,中介交易正在一步步走向规范,但现实存在的种种交易纠纷还是令买房者和购房者不胜其烦。另外,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般会选择大公司。一般都以大公司作为第1选择,一方面操作比较规范另一方面房源也比较充裕。建议卖方较好将房屋委托给一些比较大的中介公司,除了能够保证比较多的客源外,最重要的是能够保证交易的安全性,避免带来后顾之忧。  第2,交钥匙要谨慎。  许多二手房房主同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后,为了避免一次次看房的麻烦,就将自己的钥匙交给中介公司。专家提醒,二手房交易中,交钥匙还需谨慎。此外许多中介公司也并不主张屋主交钥匙的做法。虽然交钥匙方便了中介公司看房,但是,万一发生失窃等意外情况,责任归属问题就十分麻烦。因此,许多大型中介对交钥匙也保持了谨慎态度。  第三,不要轻易提前交房。  在交易过程中,有些购房者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在办妥过户手续前入住。专家提醒,即使签了购房合同,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妥之前,对于提前交房的要求屋主还需思量。虽然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已经大大缩短,但是仍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还是有可能产生一些纠纷。纠纷发生后,由于现行法律以“保护现居住者”的权益优先,因此可能会给屋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合同细节要讲清。  一些经纪人反映,有时买卖双方在销售入住后仍会有纠纷。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诸如维修基金、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等。因为买卖双方经常会出现缺乏房屋交易的经验的情况,在交易过程中往往会比较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但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则不甚关注。如果这些细节问题在签订合同前就事先约定好了,就不会产生这些“后遗症”了。  第五,私下交易要看清。  二手房市场上也有一部分屋主的二手房交易并不是通过中介进行的,而是通过朋友、亲戚的介绍寻找买家。对于这样自售二手房的现象,专家提醒:要仔细研究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程序、手续等系列知识,否则很难顺利完成整个交易过程。自己不熟悉的话,起码也要找一个懂行的朋友陪同。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需要注意的事项  对于买房者来说,购买二手房也有几个注意事项,首先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在选择中介时也应尽可能选择品牌中介。  核实房主真实身份  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不法之徒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较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房产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都希望交易过程安全稳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托专业律师验证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交易行为进行制约。  维修基金要结清  买卖双方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所以,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附属设施较好在合同中约定  一般来说,买方在交房时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往往在交房时看到的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不像签订买卖合同时那么完好和数量齐全,不少二手房交易还因此产生纠纷。所以,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交房时就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附赠的家电、家具。  户口迁出要慎约时间和责任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但有时由于卖方暂时无法找到能够落户口的地方或因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时间。这就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迁移户口的问题进行约定,约定户口迁出时间及违约责任。作为买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可要求预留少部分房款作为抵押,待卖方将户口迁出再交还。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态度。  前期费用要结清  如果房屋能够顺利过户,那就皆大欢喜,但这时交易还没完成。交房时物业交验不得马虎,水、电、煤、电话、宽带、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一定要认真结清。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日后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再回头找卖方结算为时已晚,这类问题在二手房交易后经常出现。  房款分两次支付最安全  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按揭贷款付款问题相对不大,但在一次性付款中经常出现“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情况。其实,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支付给房主,其中尾款的支付时间可约定为房产过户的日期,如此操作可以较大化地为买卖双方规避交易风险。  约定违约偿付时间  虽然在订立合同时买卖双方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销售易,但因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为了避免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任和权利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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