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工业化快速发展,所以越来越多的水受到污染了。净水器净化出来的水质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其中微生物、浊度等指标可达到饮用纯净水水质标准(GB17324-2003),并且保留了水中的有益微量元素和矿物质。
净水器的标准如下: (1)目前已有的净水器有关的国家标准有: GB/T19249—2003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GB/T19837—2005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 (2)目前正在制订或报批的净水器国家标准有: GB/T*****—****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通用要求 GB/T*****—****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通用要求 GB/T*****—****反渗透净水机 GB/T*****—****超滤膜净水器 (3)目前已有的净水器行业标准有: CJ3023—1993活性炭净水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3026—1994饮用水一体化净水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3066—1997内磁水处理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119—2000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CJ/T204—2000生活饮用水紫外线消毒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168—2002纯水机(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170—2002超滤水处理设备(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169—2002微滤水处理设备(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ZBY99007—1989矿化水器(原轻工业部标准) QB1979—1994人工矿泉水器(原轻工业部标准) YY/T0280—1995电热蒸馏水器(医药行业标准) HG/T3313—1998电子式水处理器(化工行业标准) HY/T060—2002中空纤维超滤装置(海洋行业标准) HY/T068-2002饮用纯净水制备系统SRO系统反渗透设备(海洋行业标准)HJ/T270-2006反渗透水处理装置 CAS124—2007电解制水机(中国保健协会标准) (4)卫生部卫生规范 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第161号文附件4A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 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第161号文附件4B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矿化水器 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第161号文附件4C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 卫生部卫法监发[2005]第336号文附件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5)地方标准: 目前上海市正在制订净水器的上海市地方标准 (6)美国NSF净水器标准 ANSI/NSF42—1998饮水处理装置——感官作用 ANSI/NSF44—1998住宅阳离子交换软化器 ANSI/NSF53—1998饮水处理装置——健康作用 ANSI/NSF55—1991紫外线微生物水处理设备 ANSI/NSF58—1997反渗透饮水处理设备 ANSI/NSF62—1997饮水蒸馏设备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1、若是净水器的水源取自于天然水(江、河、湖、井水),那么此类净水器一般是水大型水处理装置,大多用于自来水厂等地方,其出厂的水质按照国家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考核。 2、若是净水器用自来水制成一般的饮用净水,比如滤芯是使用活性炭滤芯、陶瓷屡次呢、PP棉、超滤净水器等,其净水器产品是水龙头净水器、软水机、超滤净水器等净水装置。那么其出水标准是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2001)考核。 3、若是净水器是纳滤净水器,那么其出水水质则按照按建设部行业标准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考核。 4、若净水器是使用反渗透RO膜滤芯,那么净水器的出水标准就要按照卫生部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考核。
目前我国高纯水的标准将电子元器件级水分为五个级别: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Ⅴ级,该标准是参照ASTM电子级标准而制定的。高纯水的水质标准中所规定的各项指标的主要依据有:1.微电子工艺对水质的要求;2.制水工艺的水平;3.检测技术的现状。在高纯水的生产过程中,水中的阴、阳离子可用电渗析法、反渗透法及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等去除;水中的颗粒一般可用超过滤、膜过滤等技术去除;水中的细菌,目前国内多采用加药或紫外灯照射或臭氧杀菌的方法去除;水中的TOC则一般用活性炭、反渗透处理。在高纯水应用的领域中,水的纯度直接关系到器件的性能、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