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不是本地户口可以申请当地的经济适用房吗?
  • 提问者:海誓晨楼 阅读:1607 时间:2019-02-18 15: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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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5条答案

回答数:113   被采纳:0 2019-02-18 15:44:17

不可能,外地户口不能申请当地新的经济适用房。你只有具备这个地方的购房资格,才可以买二手的经济适用房或其他商品房。

回答数:163   被采纳:0 2019-02-18 15:40:22

目前,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2008年贵阳市各区申请租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准入对象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具有云岩、南明、小河、花溪、乌当、白云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常住户口。面积困难标准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收入标准为:根据贵阳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参照周边城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1人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5560元;2人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975元;3人户以上(含3人户)人均年收入低于12780元。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按照规定的标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继续用于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回答数:67   被采纳:0 2019-02-18 15:36:07

1 按类领表 有西安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西安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西安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西安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楼),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西安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回答数:82   被采纳:0 2019-02-18 15:32:48

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因为是给本地居民的保障性用房,所以户籍不是本地的不能享受。具体条件因为各地都不同,不能准确回答你,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一般都有个住房保障办的,但是这种保障房是在基层申请办理的,可以先到街道办或者居委问问。

回答数:89   被采纳:0 2019-02-18 15:27:25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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